這時候只要追星就好了|02_粉絲養成遊戲:再爛的周邊,我都要選擇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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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有注音文。大概一直都會有。

✹在討論用詞時我發現東亞追星圈(尤其日韓)的語言融合、交流實在太多了,追溯源頭已經失去意義,因為我們討論的是韓團的台灣迷妹與台灣追星文化,不如就直接用台韓兩國相互參照

有注意到ㄇ?跟EP1的顏色不同ㄛ

這章的重點要討論 爛周邊、入坑、鞏固粉絲、培養粉絲忠誠度

這次討論的東西和情緒、情感較沒關係(好?)

會被打的話先說在前頭:雖然標題這樣寫,但我不愛買周邊。不過不是因為對公司有恨意或是窮到被鬼抓走、房間很擠之類的原因,純粹是因為這幾年我在實行極簡主義,所以我不愛買周邊www

在第一章我以「情感紐帶」試圖分析偶像-粉絲之間的關係,解釋這種parasocial(擬社會互動)的現象與情感結構,儘管偶像背後有一個巨大的經紀公司(宛如一ㄍ⋯⋯大他者 big Other)在操縱著他們呈現的樣貌 [1],但我們,作為粉絲,所能看見的又是有別於經紀公司視線內的偶像。粉絲和經紀公司所凝視、認知的偶像之間有斷裂,而持有的詮釋權範圍也不盡相同,粉絲所看見的並不是100%公司塑造的偶像,而必然有一部分,是粉絲自己「創造」的偶像。

本章要討論的是關於「粉絲如何被養成」這件事。就像小時候玩過養成遊戲(幹該不會只有90年代的小孩熱衷?)從零到有,玩家要給予遊戲主角關照與培育,讓主角成為一個在遊戲中能獨當一面的成熟個體。那麼,我們是怎麼被經紀公司和追星體制調教、培養成為一個忠誠的粉絲呢?

入坑:一場關乎身分的認同與蛻變

眾所皆知,入坑就是成為某個偶像或團體的粉絲。與只是在坑邊徘徊的路人飯不同,入坑就意味著這位迷妹已經/即將透過消費與高度的關注支持她喜歡的偶像團體。

路人:聽過名字,但僅止於此

路人粉:聽過名字,對團體有好感

粉絲:認真在喜歡某個團體,並給予高度的關注與實質支持

狂粉:幾乎什麼都會買單

我發現PPT真的很好作圖

入坑的原因百百種,大家都不盡相同。上述粗略的分類只是能大致知道不同個體在關注特定kpop團體的程度。這個行為(或「瞬間」)連結了粉絲與偶像,是最初的第一條紐帶。

舉例來說,我入坑的時候會不斷找來網路上的影片,除了官方會有的MV、綜藝節目和可視電台外,還包括粉絲錄製的演唱會側拍、自製剪輯、CP剪輯、特定主題特輯。會動的偶像總是勝過美美的照片,能聽到聲音、看見偶像的動作、從中看出他的習慣與癖好、臨場反應,而且還可以看到和隊友之間的互動,更能瞭解偶像(表現給粉絲看的時候)。

收看影片和節目是一種個人可以完成的行為,然而入坑後不只這樣,多數粉絲會開始尋找同好/同盟(alliance),同一團的其他粉絲有時不只是同伴而已,在與其他偶像比賽、拼比的時候,同好會蛻變成「同盟」。不過同盟與同盟之間並非全然是競爭關係,從一篇談論粉絲之間的結盟行為之論文Alliance for My Idol: Analyzing the K-pop Fandom Collaboration Network [2]的統計結果可以看出,在互惠的基礎之下,不同的粉絲群之間也會互相喝采、喊應援(但粉絲群體間不見得平等)。

在韓團追星文化中,是「某人的」粉絲,和是某人「的粉絲」相當重要(也不是啦如果你不在乎的話它就一點也不重要),某種程度上粉絲也是透過不斷的展演自己的關心程度、消費金額、付出力氣多寡⋯⋯等等,以表明自己的粉絲性質與身分。當我們在政治、國族、性別等宏大議題上使用身分認同四個字來表明自己的傾向時,或許也可以拿來放在追星者身上,當你認為自己已入坑成為某個團體的粉絲時,你打在SNS自介欄上的粉絲名稱、在演唱會上拉手幅甩手燈、在偶像唱歌時喊應援詞,就是身分認同的體現。

而入坑還可以細分成兩種:他人推坑和自己掉坑。有些人會因為受到朋友蠱惑、慫恿(幹)而一起跟著關注團體,有些人則是會自己看一看影片、聽一聽歌就掉下坑去的人。而入坑通常會透過一些網路媒介取得,有些很好入門的管道,比如說Youtube上有很多粉絲自製的入坑指南影片:

(仔細看的話還會有團體/成員的入坑影片之分,用心一點或還沒退坑的粉絲可能還會update新進度上去,讓新粉絲也能補好進度)

我ㄉ經驗(以有粉的大型團為例):

  • Seventeen-因為分成三個小分隊(主唱、嘻哈、表演),所以能非常快速知道他們各司的職位職責,也能藉著分隊快速認人
  • NCT-採無限擴張體制,除了127分隊和Dream分隊外其他小隊都是不固定成員,所以有時會看到頂著這個分隊名卻有不同成員的情形,而且有些成員會在各分隊穿梭,要理解體制和認人較為困難
  • The Boyz-不像上面兩團還採取分隊的形式,走傳統的打散類型,要認人相對困難,不過他們超熱愛一群成員開直播互揭瘡疤

不想看影片也有圖文形式的:比如說在團體於台灣漸紅初期,大名鼎鼎、活躍於PTT SEVENTEEN板的SEVENTEEN 觀察日記

題外話:完全不建議看De●Q的農場文濃縮影片(小聲88)

在你決定好了要參與這個粉絲群體的行動之前 — — 有人已經幫你寫好了指南書,等你一起來擴寫這份指南。

鞏固粉絲

那麼經紀公司又會祭出什麼手段鞏固粉絲呢?其實「固粉」這個說法是來自中國飯圈,也就是說在中國粉絲圈中的追星文化以及認知,是存在著「經紀公司/偶像需要特地穩固粉絲」,甚至說難聽點,他們需要為粉絲服務、討好粉絲。在台灣的語境中我們鮮少使用「固粉」這個詞語,但不代表「鞏固粉絲」這個概念不存在。

一個偶像的形象形塑,共有三或四個以上的創造者:經紀公司、偶像本人、粉絲、媒體、黑粉(haters),我們可以說主導偶像今天說什麼話、做什麼事,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會被經紀公司過濾的「安全內容」,和偶爾一點無傷大雅的「脫稿演出」[3],經紀公司就是最大的審查機制。

我們凝視著偶像的一舉一動,想要知道更多隱藏在他動作和行為背後的意義,他上傳的emoji隱藏著什麼符碼等待我們去檢視拆解,而我們粉絲又該怎麼應對、回應?這裡指的並不是偶像IG底下的留言,而是說,我們其實也等待著偶像釋出更多的訊息,讓我們有「再造」的素材。從他的訪談和IG貼文,我們可以知道他最近熱衷做什麼、看什麼劇、去哪散步運動了。而我們,就是要挪用這些文本去再創作的人。

不過鞏固粉絲當然不是只用商品這種牽涉到消費的途徑,還有另一個最符合偶像(一個表演者)本身、本質的途徑:發表好作品。如果是比較刁鑽的粉絲,或許還不會發什麼歌什麼都買帳,還非得要出點那粉絲喜歡的類型才滿意。

而若你是某個成員的粉絲,這時候可能還會希望公司多給該成員多一點曝光,如果偶像擅長綜藝就會希望他多上節目;如果他能演戲就希望他演點連續劇、增強延長偶像的曝光率;如果他擅長唱歌/rap就想要他發點個人mixtape或單曲;擅長跳舞就會希望他多多去能發揮所長的平台。就是一個操著爹娘般的心希望自己的本命能發光發熱。

儘管粉絲們的狂熱行徑在某些人某些學者中,被視為是一種要納入「病理學」[4] 的那樣瘋狂(應該沒人想被這樣看待ㄅ),但粉絲的確、確實創造了駭人的經濟價值。粉絲可以是指涉單一個體的名詞,但對於經紀公司來說這是集合名詞,所以聽取粉絲群中主流意見並作出與之相應的行動,不意外能提高營收。

用比較個人的語言和經驗來講,我不認為要鞏固粉絲一定要大費周章做什麼活動、拿到獎項(產生共同體心態)、或是一同走過低潮⋯⋯等等看起來也是很遠大、滂薄的場面。有時候粉絲會留下來,只是因為那一天她剛好轉到了這個頻道,聽見了某個人說話,或聽見他的歌聲,所以她選擇留在這裡。這也是kpop追星文化有趣的地方,幾乎很多粉絲都可以說出屬於自己的故事。

忠誠の粉絲們

回到開頭,為什麼會用周邊開場,其中一個原因是我認為周邊就是「養成」粉絲的一種方法。想要表明自己是一個kpop團體的粉絲,通常我們怎麼做?

大部分都是靠著這些消費行為

  1. 買專輯(簡單明白,一張專輯大約500元左右)
  2. 買周邊(寫真、小卡、吊牌、各式各樣經紀公司想得到的商品)
  3. 買泡泡(新型態的偶像-粉絲互動方式)
  4. 參加演唱會、粉絲見面會(以及演唱會、見面會限定周邊)
  5. 買音源(偶像回歸時最熱門)

非消費行為則有:

  1. 刷Youtube MV衝觀看量(要有技巧地刷)
  2. 關注偶像的SNS

消費是追星文化中最主流、最快速能支持到偶像的行為,尤其在「消費支持」的現代風氣下,什麼都能採訂閱制、什麼都能靠著消費斗內取得更好品質成品的現在,花錢是最快能表明自己是粉絲的方法。因為光靠刷MV和關注消息其實很能真正回饋到偶像身上,經紀公司推出商品(偶像)要怎麼維持營運、讓偶像能有下一次回歸的機會?花錢。在期待能實質回饋給偶像的前提來看,這好像導向了一個消費至上的結論,當然前提是這樣的話,最後都無可避免地回到「消費」這件事上。

如果團體本身為公司帶來大量收益,周邊就會越出越多,而且會趨向精緻化、凸顯個別成員特色、品質明顯提高,至少在商品本身的設計與企劃上,是肉眼可辨的。以下還是以2015年就出道的SEVENTEEN為例:

2016年演唱會的周邊
2019年演唱會的周邊,出了個別成員自己設計的T-shirt,品項數量也增加許多

(*以實體演唱會為比較基準)

在幾次的演唱會我都買了至少一項周邊,因為周邊不會隨便出,它們幾乎都具有「一期一會」的性質,除了演唱會、見面會的限定周邊外,就是每一年的season greeting,和會員禮,所有周邊都站穩自己的角色,不會憑空隨便出個手燈或包包。靠著這種一期一會的限定性質,可以催買氣,讓粉絲趕緊下好離手不要猶豫,因為「買多了或用不喜歡還可以轉讓給想要的人」,降低沒有搶到周邊的人心裡的相對剝奪感(幹ㄅ是)。

有個很有趣的現象,在SNS或臉書社團上偶爾會看到有人製作問卷調查,調查你對這個團體的喜愛程度、喜好面向、花費金額、身體力行付出程度,先不論跨國這種需要有一定程度資本才能進行的行為,光是在「周邊花費金額」的最低消費就至少要500台幣,金額上限至少要設置一萬以上。但我沒有要講消費心理這種很難的事(?),這種量表簡單地量化了粉絲對偶像的支持。然而支持、喜歡、喜愛是能用數字量化的嗎?支持就等於金錢消費回饋嗎?這取決於個人怎麼看待「粉絲」一詞了。

但正如我前面畫粗體的「表明」兩字來看,這件事的最大前提是「要向他人證明自己是粉絲」,也因此如果你沒有這個最大前提,根本不用在乎消費多少、有沒有消費。說到底,追星還是圖個快樂,不需要勉強自己去做不想做的事。

註解

[1] 雖然引用了Lacan學派的big Other想形容經紀公司對偶像的形象控制(aka 人設),但這並不意味著形象控制是永久且絕對的,但是當偶像應和了經紀公司給予的形象、人物設定行動時,它就會真實存在

[2] Kang Jiwon, Minsung Lee, Eunil Park, Minsam Ko, Munyoung Lee, Jinyoung Han, “Alliance for My Idol: Analyzing the K-pop Fandom Collaboration Network” , Late-Breaking Work, 2019, pp.1–6.

[3] 比如說不小心罵了髒話、比個中指也算是脫稿行為,但不能有厭女或任何歧視成分,會炎上

[4] Joli Jensen, ‘Fandom as Pathology: The Consequences of Characterization’, in Lisa A. Lewis ed., The Adoring Audience: Fan Culture and Popular Media, London/New York: Routledge, 1992. pp.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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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y not to be Serious

1995 / 追星追樂團 / 寫寫畫畫 / 文科研究生(原名:Cecile With a Mel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