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只要追星就好了|01_是誰在敲打我心?迷妹的情感、情緒表現都被偶像箝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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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有注音文。大概一直都會有。

作為一個追星年資大約9年(2012~)的人,這年資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可能就是平均年份多一點點,換過幾個團,用心擔過的團體數量大約是六~七個,共時擔的團也不少。如果我們再刁鑽一點,設個條件限制,比如說金錢花費(消費累計)、金流去向(官方/粉絲製、演唱會、簽售會、專輯)、用心程度(SNS跳通知或有新影片就會看/佛系追星),也許可以更加細緻區分粉絲的種類,不過這樣做的意義並不大,且有導向分裂之疑。畢竟在偶像與粉絲圈裡,「喜歡並支持」才是基礎。

雖然想以輕鬆的方式開場,但在寫下這些字的同時我因為早上出門曬了一趟所以又熱暈了,所以就這樣開始:這個主題其實一直懸掛在我腦裡,還曾經想過要寫成碩論題目,研究粉絲的文化翻譯和翻譯不足,但由於文本不足所以未能成形。總歸一句:我非常想做這個題目,最後就以這個形式出現了。

首先我們先來定義、闡述一下這裡要說的幾件事:

1.這裡講的是追韓國團體在台灣蔓生的追星文化,只講韓團。影劇部分我只看電影但不追演員就不太瞭解

2.所以講的是台灣的粉絲群(fandom)和在地的文化翻譯現象blah blah blah

3.用粉絲圈稱「飯圈」會讓非韓圈的人比較好懂所以都會用粉絲圈

前言

如今已成為日常用語的粉絲(fans),無疑是從英語語境飄洋過海而來,在不同的國家、文化落地生根,衍生、生產出和「母國」稍微不同的文化現象。以前這個字還沒來時,可能會稱呼自己是歌迷、影迷、書迷⋯⋯等等的「XX迷」,(迷群的研究也已有一段時日,網路上都可以查到不少中文資料,無須特地跨越語言研究),「粉絲」一詞就囊括了這些不同分類的「迷」,涵蓋性之大。在台灣的「哈韓追星族」有男有女,不過仍是以女性為大宗,因為就連女性偶像的粉絲也有不少女性,男性團體就較少男性粉絲了,還會被當成物以稀為貴的存在。

而韓團的培養、包裝和行銷,通常是由經紀公司一手掌握,也就是說,偶像的確是從一間公司「誕生」。練習生制度下,所有韓國偶像甫出道就已經是訓練有素的歌手、舞者,儘管有些人會批評他們遠遠比不上真正的歌手和舞者,不過能夠融合歌藝、舞藝以及美貌(還有「魅力(Charisma)」)的偶像,當然也不會是簡單的業餘人士。南韓政府也抓住了韓流興起的機會,藉機從出口國內娛樂著手,推廣韓國文化,再配合影劇、舞台劇音樂劇⋯⋯好多娛樂,補足整個韓國演藝文化的脈絡[1]。加上許多演藝人士都善用SNS,要知道偶像在工作以外的生活、習慣、行程是易如反掌。

以前的台灣和香港(好吧,現在可能也是)是許多抱著演藝夢的華語人的夢想之地,不少「台灣歌手」是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或香港,語言上沒有阻礙,發展機會又多。然而現在的韓國,儘管韓語壓根不是一個在多國通行的語言,還是許多抱著偶像夢的年輕人追逐的新夢想之地。除了有移民、第三文化的韓裔回來發展外,鄰近的日本、台灣、中國、香港不用說了,泰國人以前有2PM的尼坤,後來有上Kpop star而進入CUBE再以CLC出道的Sorn,還有Blackpink的Lisa,以及(G)I-dle的Minnie。而在一些有在海外舉辦選拔賽的選秀節目[2]中又能看見歐美臉孔出現在其中。記得以前BBC好像還報導過一團全部都是歐美人的韓團,但好像不了了之。(而關於韓國人熱愛對外輸出自己的文化卻又排外的心態就不談了我也不是韓國人)

總之本系列就是想來murmur一下追星路上的各種記憶、經驗和別人的故事。

迷群的情感紐帶

首先我要做一ㄍ大膽的假說:迷妹的社群結構是由情感撐起來的。

所以某天,有某個人的這些感覺(feelings)和情緒(emotion)消失的話,其作為其中一個社群份子的存在或許也就消失了。追星並不是一個絕對的共時或歷時性體驗,它比較像一條河流或是一片海洋,你從這裡上岸了,發現很多人也在,而某一天你也有可能從其中一個港口靠岸離開,但海或河仍然會在那裡。粉絲的感覺結構[3]往往透過一些很微型、圈外人不懂的符號勾起那些有共同經驗的記憶,可能是一個行為、一句話、一組特定詞彙,都有可能讓粉絲的心神瞬間墜入於追星情境中。

比如說有一次我們在群組聊天,朋友A子傳來一張集合了15個中國詩人的肖像圖,根本就認不出誰是誰,誰知A子說「是韓團認人嗎」、「十五人大型男團」,然後我們開始討論粉絲名稱、應援色等等。此刻的我們已經置身在追星的情境中,雖然用這就像韓團認人[4]一樣去比喻,但已經沒有人要去認肖像是哪位詩人。

應援色絕對不能撞皇帝(前輩?)

如果只說這是「聽到追星術語的共鳴」,或許還太淺,因為在這場「行動」中我們還重新演繹了一次我們在真正追星活動時會付諸的行動或行為。

Kpop粉絲圈就跟其他粉絲圈差不多,有屬於自己的文化和規範,就像追日本偶像的粉絲圈,也會因為是不同體系(傑尼斯、早安家族、48系列等等)而有不同的「規定」。這些規定約束力既大也不大,必須靠自律和自我約束力執行,才能形成一個成熟的粉絲圈,也是種由「對同一人、同一團體的喜歡」而建立起來的想像共同體。這並不意味著要喜歡同一個團體才能成為朋友,但在某些必須分開的戰場時刻(打歌舞台、音源網站榜、年末舞台、各種演出),同一個團體的粉絲會自動歸位,和其他不同團的粉絲分庭抗禮。

「界線」,在於追星活動中尤其重要,其他追星圈我不清楚,不過在韓團文化中,多數粉絲是相當謹守某條界線的。界線能運用在各種事情上,比如說非粉絲過度批評別人家的偶像、對偶像的要求太過火甚至演變成私生飯、為了自己而損害其他同團粉絲的利益,這些界線聽起來在各個不同追星文化都適用,甚至可以說是某種基本的處事道理;但如前面所說,粉絲是一個想像的共同體,而且韓團相當倚賴公開、傳播率高的曝光機制,連帶著偶像與粉絲的許多事情都會隨著這些曝光機制公開,許多事都會暴露在陽光底下,引來的撻伐也會更加顯著、不掩飾。

獨佔偶像

在追星活動中,我們很難說誰是主體誰是客體,偶像是被經紀公司形塑的客體,也是粉絲慾望的客體與投射對象,然而粉絲也未必具有全然的主體性,因為偶像是隨著經紀公司或偶像市場的取向展演自己,給予我們一個可慾望/欲求的形象。

儘管在前面講了同一個偶像團體的粉絲群會形成一個共同體,但內部的人依然保有自己的獨立性質,有個最明顯的指標就是對於偶像的獨佔欲。在日語中有「同擔拒否(同担拒否)」這個現象,意思是指拒絕和其他同本命的粉絲往來、喜歡自己一個人追這個偶像(團體中的特定一人,通常是粉絲的本命)。

從這組詞彙多少可以知道幾件事:

1.台灣人蠻常借用、挪用外國偶像文化衍生的詞彙,而且看到是漢字就會直接用

2.我想這個現象在不同國家都有,查到韓文是「동담 거부」,但似乎針對這組詞彙的討論度不如日本網路高

假設會有同擔拒否心態除了太喜歡而產生的佔有慾,另外的原因,來自於粉絲對偶像的解釋、凝視角度和主流、官方設定不同。也許偶像的確照著經紀公司或是他給自己設定的人設展演,但粉絲依然可以生出自己的不同詮釋,偶像不只是一個真實存在的肉身,他還可能被粉絲建構成別於「官方形象」的派生形象。最常見的是粉絲將偶像視為一種可被詮釋、分析的文本,從影片、演唱會、粉絲見面會中,近距離、更仔細地,像是要找出CCTV中的線索一樣,找出偶像在官方設定之外的行為或想法(例:「OO給自己的設定是陽剛男生,沒想到私底下是會跟隊友撒嬌的人耶!」)也可以說,官方形象、人設不是一個不可撼動的正典(canon),粉絲也能有限度地參與「創作、解釋偶像」的活動。

這種獨佔情緒並不少見,同時也受到質疑與不少人的唾棄 — — 這種過於纖細敏感(幹)的心態很難解釋,也不是每個人都想懂,不過在追星圈就是合則來不合則散,並非什麼造成粉絲圈危機的大問題。

結語

如果你去台灣的博碩士論文網在搜尋欄打「追星」、「kpop」、「韓流(不是韓國瑜)」、「迷妹」、「迷群」相信能得到不少文獻,在華藝圖書館也能找到一些。用英文去搜的話能搜到更多,而且在英文方面,已有不少人從文化研究的角度探討追星和粉絲文化。追星已經是一種全球性的文化現象,它在不同國家或文化還能衍生出不同的子題,比如在台灣,我們還面臨國族衝突以及中國用語使用頻率過高的問題。

總的來說這仍是一項輕鬆導向的娛樂或興趣,但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勢必會產生不同情緒、情感,因此第一篇就以這篇淺薄的討論開篇,如果以後有機會大概再深入擴寫ㄅ。(前提是做得下去,ㄏㄏ)

註解

[1] Jang, Wonho, Jung Eun Song, ‘The Influences of K-pop Fandom on Increasing Cultural ContactWith the Case of Philippine Kpop Convention, Inc.’, Korean Regional Sociology, 2017.pp.29–56

[2] Kpop star就是其中之一

[3] Williams, Raymond, ‘Structure of Feelings’, in Marxism and Literature, pp.128–135.

[4] 對於不認識的路人而言,這些團體的偶像只要換個妝髮造型就不知道是誰了的情況,很、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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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y not to be Serious

1995 / 追星追樂團 / 寫寫畫畫 / 文科研究生(原名:Cecile With a Melon)